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雷火电竞官网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可转债)

发布日期:2024-09-04 18:20:36 浏览次数: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万张,200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198,800,00万元已于 2022 年 4 月28 日存至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众审字(2022)第 3761 号《验资报告》,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8,692.62万元。

  减:置换2022年度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17,222,000.00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40,329.51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000.00元。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份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2024年6月30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8 0.00 70,427.6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安徽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28 0.00 90.97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1,804,435.1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1,722.2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19.64万元(不含税))合计共 51,841.8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51,841.8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2 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5月,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尚有50,000万元在使用中。

  报告期后事项: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9,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后事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可转债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128.8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使用和存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总额 198,692.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预先投入置换资金) 1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180.44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