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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出台新办法 规范农村宅基雷火电竞官网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

发布日期:2024-02-19 08:14:18 浏览次数:

  凤凰网广东从珠海政府网了解到,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6日。

  《征求意见稿》适用于金湾区和斗门区辖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五十条,分为总则、规划和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与盘活利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规划和用地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划先行、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宅基地用地保障、农村建房选址要求等内容,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珠海市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难的问题。

  在农村宅基地审批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一户一宅的原则、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申请途径与材料、村级核查与镇级审批、原址重建或改扩建的申请与审批原则、不予批准的各种情形等内容。其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出120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进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分为村民建房和集体建房两种不同建房模式。村民建房又分为村民单户建房和多户联合建房,涉及建房控制标准、风貌管控、技术服务、住宅设计、建房验线与开工期限、施工许可或备案、住宅施工、施工安全、规划核实与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使用安全、危房处置、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和监管内容。

  集体建房则包括集体建房的组织方、集体建房的建设与管理要求、集体建房的程序、集体建房的不动产登记等内容。

  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将宅基地审批之后的住宅建设全过程都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对住宅设计、验线、施工、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安全使用等各环节都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其中,规定村民建房类型和建房控制标准,农村村民可以单户或者多户联合建设住宅。每户建筑面积不超出4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出三层半(半层面积不得超出第三层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层高不超出3.9米,一般层层高不超出3.3米。

  此外,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公职人员违法渎职行为的追究问责、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处罚、违法建房与违法施工的处罚、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旨在通过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来进一步遏制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的“两违乱象”,减少偷工减料和不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宅基地管理科 杨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