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为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应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列、按照财政部印发财基字[1998]4号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十规定》的通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工器具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构成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
②待核销基建支出是指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对于能够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③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是指非经营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其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投资支出,对于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6)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日期、文号”,按最后经批准的日期和文件号填列;
7)表中收尾工程是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尚遗留的少量收尾工程,在表中应明确填写收尾工程内容、完成时间,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并加以说明,完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